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开发区项目中心五楼
项目名称: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安徽蓝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桃园路以西,租赁安徽龙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租赁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5200平方米,办公楼500平方米,宿舍楼300平方米。该项目投产后,可以实现年产2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节能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纳米防水涂料、沥青制品、建筑材料的生产项目的生产能力。扩建项目增加新产品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水泥防水涂料、沥青基防水材料、水泥基渗透结晶材料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拟依托安徽龙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量1m³的化粪池、10m³的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外排,排入附近的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喷淋废水经新建2 m3隔油池、58m3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冷却废水循环使用;水膜除尘废水循环使用。
(2)废气
沥青烟主要来自二期扩建项目的新产品沥青基防水涂料在生产乳化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喷淋洗涤和旋风分离除雾后由光氧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高的烟囱排放。沥青烟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40mg/m3),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二期扩建项目新增产品纳米改性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沥青基防水材料、水泥基渗透型建筑防水材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加料搅拌和计量包装产生的粉尘。新增的涂料生产线位于车间的南侧,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合并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排气筒(2#排气筒)外排。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40mg/m3),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未捕集的沥青烟和颗粒物通过车间优化通风后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以上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各项废气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和收集尘给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经过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喷淋废水隔油池收集的废油(HW09)属于危废,集中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喷淋废水沉淀池的底泥(HW08)属于危废,集中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桶、废包装袋(HW49)属于危废,集中收集后返给厂家回收利用。所有的固废经过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