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城乡规划领域信用工作,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广德县2018年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进一步增加信用服务的范围、方式和途径;配合推动全县建立完善“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诚信监督管理
1、建立规划设计单位信誉诚信建设制度,对在规划项目设计中存在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设计单位,予以惩罚;对在规划设计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且设计思路新颖,能很好的完成规划设计要求的单位,予以奖励。
2、对已经合作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整理登记,核查设计单位资质以及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对资质不符、从业人员虚报信息的规划设计单位将列入诚信黑榜,今后不得参与广德规划设计项目。
3、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合法及合理确实规划设计单位,保证规划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4、根据与规划设计单位合作的具体情况,制定红黑名单,优先选择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升规划设计单位竞争力,提高规划设计成果质量。
此项工作由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
三、建立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加强在建工程规划日常监管
加强在建工程规划日常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或超过2次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由我局移交至城管部门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列入诚信黑榜。
此项工作由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城乡规划科、规划监察科负责。
四、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对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阶段,建设单位或个人蓄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行政许可,并列入诚信黑榜。
此项工作由城乡规划科、测量队、政务服务科负责。
五、加强“双公示”信息的公示报送
政务服务科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公开,实现应公示尽公示,做到“全覆盖、零遗漏”。
此项工作由政务服务科负责。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