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广德昊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在广德县主持召开了广德昊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6日-2019年5月14日
通讯地址: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县新杭经济开发区,项目建成后可具有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昊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于2013年12月20日经过广德县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013]139号。于2014年2月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03月31日通过了广德县环保局审批(广环审[2014]53号)。
项目于2014月4月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12月完成阶段性建设。目前实际设置了两套搅拌设备、两台破碎设备以及两条复合岩片一体机,年可完成500吨复合岩片的生产加工。
目前阶段性验收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占总投资的6.7%。
4、验收范围
本次对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验收范围:年产500吨复合岩片及其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共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设备变动
环评设计采用4条流平干燥隧道机、2条重型全精密双辊涂布机以及一条复合岩片一体机来生产加工复合岩片,验收阶段实际实际建设了两条复合岩片一体机。
②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环评未对投料破碎粉尘以及涂布烘干废气要求收集处理;验收阶段新增一套袋式除尘器对投料破碎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新增两套等离子光氧一体机对涂布烘干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由两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水来源于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新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①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机进行处理后由专用的油烟废气净化管道进行高空排放;(1#)
②投料破碎粉尘通过四套收尘装置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③两套复合岩片一体机产生的废气通过两套等离子光氧一体化设备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由2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3#排气筒、4#排气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破碎机、搅拌装置、环保风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废均委托广德县新杭刘妈收购站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11000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①车间投料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两日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0%。
②两条复合岩片一体化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设备进行处理后,3#、4#排气筒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3.2%、58.3%。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食堂油烟机通过一套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油烟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089mg/m³,油烟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排放标准(2.0mg/m³)。
②车间投料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两日出口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0.056kg/h,废气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③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两条复合岩片一体化生产加工设备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一套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设备进行处理后,3#、4#排气筒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3.2%、58.3%,3#、4#排气筒出口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19mg/m³、0.08mg/m³,废气的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2以及表5中的相关要求。
④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324mg/m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0051mg/m³,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14)表2以及表5中的相关要求。
(2)废水
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于2019年1月10日到11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新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一般固废均委托广德县新杭刘妈收购站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但尚未进行过危废转运。
3、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能够满足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昊宇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保温装饰一体板产品和年产500吨复合岩片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新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车间各类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降低无组织排放;
(2)规范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措施、暂存场所建设内容;
(3)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学品库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