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滑动轴承及滑动轴承材料开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 址:广德县环保局开发区分局(242200)
项目名称: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套滑动轴承及滑动轴承材料开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广德经济开发区太极大道822号
建设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投资25000万元,购置广德高斯特车辆部件有限公司部分地块及地面厂房,并新建1栋厂房(4#车间),建设年产1000万套滑动轴承及滑动轴承材料开发生产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1)熔化烟尘
建设项目使用中频炉、工频炉作为熔化炉。熔化炉运行产生的废气使用集气罩收集,经风冷预处理,送往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1# 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核算有组织熔化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表2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20 mg/m3)。
(2)镶石墨废气及烘干废气
建设项目使用胶水粘结剂,调胶、镶石墨及烘干工序有二甲苯及VOCs产生。调胶、粘聚四氟乙烯板及镶石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废气收集后一同送往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净化尾气经2# 15 m排气筒排放。经核算有组织二甲苯、VOCs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40 mg/m3,排放速率≤1.0 kg/h;VOCs排放浓度≤80 mg/m3,排放速率≤ 2.0 kg/h)。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48 00t/a),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
3、噪声
建设项目产噪设备主要是机加工设备、工频炉、冷却塔、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建设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后,东、南、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角料、不合格品、炉渣及除尘灰;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做到日产日清。
(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3)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炉渣外售,除尘灰定期委托环卫清运,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有关部门意见:广德经开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9-341822-34-03-000568号)。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宣城市广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