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8日,广德进宝钢材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县主持召开了广德进宝钢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芜湖镜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施工设计单位)、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德经纬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共9人,并邀请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日
通讯地址: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建设内容包括1栋钢材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20292平方米、1栋综合楼、门卫等辅助建筑,购置除鳞机2台、冷轧机2台、中频在线热处理装置2套、冷却塔2台、飞剪机2台、翻钢机2台,形成年加工5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进宝钢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于2014年4月23日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同年5月14日取得广德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广环审[2014]76号)。该项目于2014年5月15日开始建设,2015年5月建设完成。
(三)投资情况
本阶段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仅对年加工5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范围:钢材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及厂区内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污水处理装置由地下式变为地上式;
2、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规模调整为30平方米。
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混合废水经过1套5t/d的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好氧工艺)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仅有少量物料转移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三)噪声
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筑面积共30平方米),已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危废处置协议,目前危废暂未转移处置;机加工边角料暂存于钢材加工车间东侧的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外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226054),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站针对废水中COD、NH3-N处理效率为63.8%、96.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总排口污染因子(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已于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危废处置协议,目前危废暂未转移处置;机加工边角料暂存于钢材加工车间南侧的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COD、氨氮的排放总量分别为0.066t/a、0.003t/a,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进宝钢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高延性冷轧带肋钢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均已落实,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规范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理措施;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3)规范排污口(源)标志设置;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环境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