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广德双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厨具、3万台货架的厨房用品设备、5000平米铜门窗、1000米铜楼梯扶手、2000平米不锈钢门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万台厨具、3万台货架的厨房用品设备、5000平米铜门窗、1000米铜楼梯扶手、2000平米不锈钢门窗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1号
建设单位:广德双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5.7亩,规划新建2栋厂房、2栋办公楼等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4960m2,安装剪板机、折弯机、数控雕刻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万台厨具、3万台货架的厨房用品设备、5000平方米铜门窗、1000米铜楼梯扶手、2000平方米不锈钢门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污染有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等
一、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和试漏废水一同入广德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经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着色清洗废水经厂内自建的1套污水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裁板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食堂油烟。
①激光切割烟尘:项目在两栋厂房分别设有1台激光切割机,激光切割烟尘由切割台格栅下方一侧吹风、一侧抽风收集,分别引入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②焊接烟尘:项目拟在每台焊接机旁设1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收集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预计共设10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③打磨粉尘:项目拟在1#厂房设1间打磨房用于工件的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打磨间密闭收集,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④裁板粉尘:项目使用推台锯切割PVC板和木板,产生的裁板粉尘由设备自带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
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裁板粉尘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⑤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项目拟设1间干式喷漆房和1间电加热烘干房,调漆和喷漆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调漆废气和喷漆废气由喷漆房密闭收集经过滤棉箱除漆雾,烘干废气经烘干房密闭收集,废气经风道汇总后引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烘干工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收集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DA006)。
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设备减振及厂房隔音处理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着色槽渣、废着色液、危化品废包装物、污水站污泥、废油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边角料、废焊材、废砂纸、除尘灰、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①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着色槽渣、废着色液、危化品废包装物、污水站污泥、废油漆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期间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边角料、废焊材、废砂纸、除尘灰由建设单位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③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项目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广德双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厨具、3万台货架的厨房用品设备、5000平方米铜门窗、1000米铜楼梯扶手、2000平方米不锈钢门窗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控制要求;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
因此,在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