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资讯 | 房产 | 人才 | 汽车 | 生活宝 | 活动 | 商业合作 | 公益 | 广德网址公众号导航
生活宝手机客户端 | 微信服务号
 
 
 
 
  广德新闻 > 6 > 正文内容
安徽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新闻来源:广德电子政务网   浏览热度:912  

2020年5月14日,安徽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安徽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31日

通讯地址:广德市新杭镇箭穿村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市新杭镇箭穿村,目前已经投入24座石灰窑,以及配套的磨粉加工等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可形成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项目“《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7月经过广德环保局审批,并于2011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广环验[2011]8号)。

后为响应政府节能减排、和谐绿色号召,公司决定对原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技改项目”:对已有窑炉进行改造升级,除筒体保留外,其他部分全部进行更新升级,改建成节能环保型立窑,采用全自动生产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智能化控制。

“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技改项目”在2016年12月26日取得了广德经信委《关于对广德县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技改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的立项文件,广经信[2016]107号;2017年2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25日取得了广德县环保局批复,文号:广环审【2018】163号。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40万元,占总投资的29.50%。

4、验收范围

目前已经投入24座石灰窑,以及配套的生产加工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的生产能力。现拟对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的生产设备及辅助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变动

环评设计共24座石灰圆柱形竖窑,总有效容积13400m3;实际建设24座石灰圆柱形竖窑,总有效容积9114m3。调整前后原料进料量与环评设计相比没有变化,因此产能没有增加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且调整后的石灰窑数量以及窑型结构与环评设计一致,总有效容积减小,降低了煤耗,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①环评设计4组石灰窑组配套设施分别在原材料振动筛以及混料皮带产生的粉尘通过密闭抽风进行收集后分别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各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度排放。实际由于原料石灰石基本为块状,粒径约3~8cm,无烟煤粒径约1~3cm,料场经常采取洒水抑尘,煤棚采取水喷淋措施,且投料口采取水喷淋措施,各原材料采用密闭输送廊道进行输送,振动筛采用密闭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很小,基本无粉尘产生,调整后环境影响未发生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后期建议根据环评要求将投料口及输送廊道产生粉尘收集合并经车间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排放。

②环评设计石灰窑煅烧废气脱硫方式为双碱法脱硫,实际建设的脱硫方式为单碱法脱硫,利用可溶性的NaOH的碱性液体作为吸收剂,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经反应塔喷淋接触,进行中和反应,以达到脱硫目的。单碱法脱硫与双碱法脱硫相比,脱硫效率基本差不多,且单碱法脱硫不易结垢,占地面积小,更加符合本技改项目场地有限的实际情况;并且计划于4个月内新建氧化法脱硝装置。因此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环评阶段共设计19根15m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其中5根窑炉煅烧废气排气筒、14根生产加工粉尘排气筒;实际建设共计21根排气筒进行排放,其中5根18m窑炉煅烧废气排气筒、16根15m生产加工粉尘排气筒。调整后有3根15米生产加工粉尘排气筒位于备用的车间四,正常工况下不使用,调整后没有新增污染因子,粉尘的排放量没有增加,且粉尘排放量能够满足废气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环评阶段共设计28个800T的成品仓;实际建设20个成品仓,包括2个600T统灰库、5个400T统灰库、5个400T块灰库、8个400T粉灰库,调整后成品仓数量及容积能够满足实际生产需求,且其中18个成品仓均安装了仓顶除尘器,另外2个粉尘合并到车间粉尘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减少了粉尘产生环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⑤环评设计原材料全部入库,实际建设中无烟煤入库,并设有水喷淋装置,石灰石堆场大棚暂未建设,目前正在申请土地指标,待土地指标批准后建设,目前设置有防尘网覆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扬尘,调整后环境影响未发生显著变化,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环办[2015]52号文,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脱硫循环水;其中生活污水通过一套地上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脱硫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是堆场粉尘、原料投料口粉尘、生产车间未捕集的粉尘、车辆扬尘;有组织粉尘主要包括24座石灰窑产生的废气、块灰以及粉料在输送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筒仓粉尘等等。

废气处理装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案:

①堆场系统:石灰石设置防尘网覆盖,无烟煤设置大棚,顶部有喷淋装置,可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

②原料投料口粉尘:设置了密闭皮带输送机以及喷淋装置;

③车辆扬尘:设计了车辆冲洗措施,设置了洒水车每天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可有效的减少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④4组(24座)石灰窑产生的废气:4组(24座)石灰窑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单碱法脱硫+18m高排气筒,共计设置5套处理装置,5根1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1#、2#、4#石灰窑组产生的废气各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3#石灰窑组产生的废气设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现状预留有脱硝装置场地,规划4个月内新建氧化法脱硝装置。

⑤4组石灰窑组窑底产生的粉尘:共设置4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1#石灰窑组窑底产生的粉尘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石灰窑组窑底产生的粉尘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3#石灰窑组窑底产生的粉尘设置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4#石灰窑组窑底产生的粉尘合并到车间四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⑥4个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通过1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2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中车间一设置4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三设置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三期车间设置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车间四设置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⑦在用的20个筒仓其中18个设置了仓顶除尘器,另外2个车间四的粉灰库产生的粉尘合并到车间四运输机等各设备加工粉尘袋式除尘器一并处理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环保风机、皮带输送机、研磨机、振动筛、滚动筛、空压机等等。通过厂房隔声、密闭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筛分过程的废石料、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以及废包装袋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处理,废石料、废包装袋外售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4、其他

(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了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编制了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进行备案,备案号:02-341822-2019-099-L。

 (3)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容积约420m3,总排口设置了截流阀。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200324090),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目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两日对CODcr、氨氮、BOD5、S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4.03%、79.89%、73.63%、61.62%。

(2)废气

旋风+袋式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对1#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62%、92.64%、35.96%;

旋风+袋式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对2#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57%、91.44%、19.19%;

旋风+袋式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对3#窑炉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60%、84.65%、25.77%。

旋风+袋式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对3#窑炉2#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57%、83.17%、21.33%。

旋风+袋式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废气处理设施对4#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52%、91.05%、12.02%。

布袋除尘器对1#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4%。

布袋除尘器对1#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3%。

布袋除尘器对1#车间3#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3%。

布袋除尘器对1#车间4#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3%。

布袋除尘器对3#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4%。

布袋除尘器对3#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5%。

布袋除尘器对4#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4%。

布袋除尘器对4#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4%。

布袋除尘器对4#车间3#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94%。

布袋除尘器对1#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14%。

布袋除尘器对2#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27%。

布袋除尘器对3#窑炉机组1号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38%。

布袋除尘器对3#窑炉机组2号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27%。

布袋除尘器对4#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21%。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1)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污染因子(pH、CODcr、氨氮、BOD5、SS)于2020年3月17日到18日监测日均浓度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2)车辆冲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进行预处理后回用,出口SS浓度值为63.67mg/L。

(2)废气

1)1#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2)2#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3)3#窑炉1#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4)3#窑炉2#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5)4#窑炉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的“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6)26个筒仓抽测的10个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7)1#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8)1#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9)1#车间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0)1#车间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1)3#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2)3#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3)4#车间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4)4#车间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5)4#车间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6)1#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7)2#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8)3#窑炉机组1号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19)3#窑炉机组2号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20)4#窑炉机组窑底部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到环境中的CODcr、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515t/a、0.0025t/a。满足环评设计阶段COD:0.24t/a,NH3-N:0.036t/a的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3.27t/a(其中窑炉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4136t/a、车间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608t/a、筒仓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836t/a、窑炉机组窑底部颗粒物排放总量为4.1904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49.72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70.30t/a。满足环评阶段烟粉尘14.97t/a、二氧化硫53.96t/a、氮氧化物82.81t/a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青龙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吨优质环保脱硫剂(石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


微信扫描分享本条新闻
去广论发表我的看法 | 打印 | 关闭
 一周热门资讯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数字广德 2004 - 2018 本站内容及设计严禁抄袭仿照 所有新闻内容出处均来自合作媒体
皖ICP增值电信信息业务许可证编号: 皖B2-20090043 安徽省互联网协会会员编号:00273 网站备案:皖ICP备05020491
危害信息举报电话:0563-6020163
页面执行时间:1,617.18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