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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方佳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
 
新闻来源:广德电子政务网   浏览热度:965  

2020年7月1日,安徽东方佳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安徽东方佳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德经纬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会议成立了阶段性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组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7日

通讯地址:广德市新杭开发区永兴路西北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市新杭开发区永兴路西北,目前已经投入1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以及6条防水材料(非卷材)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的生产能力。现拟对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的相关生产设备进行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东方佳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15日在广德县发改委取得《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项目》的备案,项目编码:2017-341822-41-03-020073;并于2018年1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2月27日取得原广德县环保局的审批文件,审批文号为广环审(2018)48号。项目取得环保批复后进行了投产建设。

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用到不同种类的沥青、乳化沥青,原材料不能共用同一储罐,必须专罐专用,专罐专用的同时也避免了储罐清洗废水的产生,减少了环境污染,实现了清洁生产。因此建设单位综合考虑,拟新增9个储备罐,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办[2015]52号文“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参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储罐总数量或容积增大30%及以上,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因此公司对原有项目进行了重新报批。

2019年6月重新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18日取得了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文号:广环审【2019】149号。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0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6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4、验收范围

目前项目已经投入1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以及6条防水材料(非卷材)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的生产能力。现拟对年产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的相关生产设备进行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如下;

(1)工程内容变动

环评设计8个密闭式保温配料罐,实际建设10个密闭式保温配料罐,其中2个作为备用罐,在其他储罐及配套系统发生故障等应急状态下使用,该变动不影响产能,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①环评设计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作为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际建有1台破碎机,用于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工序无废气产生,设备冷却用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变动后减少了固废排放量,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环评设计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配料、浸涂、覆膜、撒砂废气,以及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的处理设施为1套水喷淋装置+2套电捕捉废气处理装置+1套低温等离子废气处理装置+1套旋风水洗装置,实际建设1套旋风水洗装置+1套水喷淋装置+2套电捕捉废气处理装置+1套UV光氧催化装置,调整后没有降低废气的处理效率,且UV光氧催化装置对电压要求更低,安全风险较小,总体来看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环评设计对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SBS等粉料投料产生的粉尘收集和处理措施未做要求,呈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对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合并进入改性沥青卷材生产线的废气处置装置处理后一并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变动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环评设计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实际建设采用多管旋风+水膜除尘+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主要是因为项目在最开始建设时设置1套多管旋风+水膜除尘装置,后为提高环保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满足重新报批后的要求,在报批后未对原环保设备进行拆除,而是在多管旋风+水膜除尘装置后面新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该变动对废气的处理效果更好,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⑤环评设计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含油废渣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实际建设中废包装袋、废油、含油废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该变动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响应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是向环境利好方向进行的,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对照环办[2015]52号文,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废水、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水;其中生活污水通过一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新杭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流洞河;冷却循环废水进入冷却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物质锅炉废气水膜除尘设施产生的废水经配套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环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沥青浸涂废气、覆膜废气、储罐的呼吸废气、撒砂粉尘、投料粉尘、防水材料投料粉尘,以及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废气处理装置主要有如下几个方案:

(1)沥青浸涂废气、覆膜废气、撒砂粉尘、投料粉尘、储罐的呼吸废气:经1套旋风水洗装置+1套水喷淋装置+2套电捕捉装置+1套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高空排放;

(2)防水材料投料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3)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1套多管旋风+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4)填充料石粉筒仓:经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投料和搅拌时操作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原料、产品装卸产生的噪声等。通过厂房隔声、密闭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水膜除尘沉淀池污泥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废桶、废油、含油废渣、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设置了防腐防渗、围堰等措施,废UV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废油、含油废渣属于危废,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回用于生产;废桶交由厂家回收。

5、其他

(1)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了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2)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并在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号:02-341822-2020-024-L;

(3)储罐区设置了围堰,并做了水泥硬化措施;

(4)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容积约315m3,尺寸15m×7m×3m,雨水总排口设置了截流阀。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20051722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

沥青卷材生产线配料、浸涂、覆膜、撒砂、投料工段产生的废气经1套旋风喷淋+1套水喷淋+2套电捕捉+1套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对颗粒物、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8.27%、88.44%;防水材料生产线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8.88%。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厂区废水通过预处理后,废水各项排放制备日均值浓度排放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能够满足环评及其环保批复的标准。

(2)废气

沥青卷材生产线配料、浸涂、覆膜、撒砂、投料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中相关要求;

防水材料生产线投料工段产生的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厂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分别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排放到环境中的CODcr、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0367t/a、0.0058t/a,满足环评设计阶段COD:0.06t/a,NH3-N:0.006t/a的总量控制指标;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2056t/a、VOCs排放总量为0.1872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0216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7308t/a,满足环评批复控制的烟粉尘0.281t/a、VOCs0.248t/a、二氧化硫0.272t/a、氮氧化物0.816t/a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东方佳信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卷材、1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5000吨建筑防水材料(非卷材)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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