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木塑型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木塑型材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光藻路11号
建设单位: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购置挤压线、造粒线、砂光机、切割机等设备建设年产5000吨木塑型材技改项目。2021年7月16日,广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同意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木塑型材技改项目备案,备案编码:2107-341822-07-02-809958。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隔油池+化粪池”装置预处理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投料混合粉尘依托现有工程混料工序的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砂光、切割粉尘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造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依托现有工程1套“水喷淋+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挤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依托现有工程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项目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协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作原料,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规定。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