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到位、完成人员竞争上岗工作……记者日前从市医改办了解到,巢湖两个试点县、区医改四大改革,即人事制度改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保障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已经初步显现社会效益。
人事制度改革——
完成人员竞争上岗工作
目前巢湖两个试点县、区已全部完成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其中居巢区978个岗位、竞聘到位879个;庐江县1030个岗位、竞聘到位944个。在此次人员竞争上岗前,巢湖认真核定编制,机构编制由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实行总量控制,依据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医疗卫生需求、近年来业务实绩等因素,分配到各机构;同时合理设置岗位。目前,居巢区和庐江县专业技术岗位所占的比例分别为87.5%和84.1%,均符合省不低于80%的规定。在实施人员竞争上岗后,巢湖还积极推进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目前,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已接近尾声,试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情绪平稳,工作秩序正常。
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到位
巢湖试点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50%左右,部分药品降幅达80%以上。巢湖基层医疗机构采用统一配送药品,按招标价销售。为保证药品供应不断档,居巢区确定了5家中标企业、庐江县确定3家中标企业,药品中标价全部低于省指导价,平均降幅在20%-30%左右。为保证中标药品能及时配送到位,两试点县、区要求每家企业交纳了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针对配送初期出现的配送率不高、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两县、区均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了医疗机构正常用药。
保障制度改革——
开展国库集中支付
此次医改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必须由县、区基层医疗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巢湖医疗机构已经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据了解,试点县、区在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制定国库集中收付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分别确定了2家金融机构作为承担国库集中收付的经办机构,并全部取消了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有账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筹建成立了县、区基层医疗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省财政也下拨3374万元(居巢区1415万元,庐江县1959万元)保障经费,目前已到位。试点县、区财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拿出了经费预拨分解计划,通过新开设的专门账户下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
分配制度改革——
启动绩效工资改革
为充分调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试点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了绩效考核细则(办法)。据了解,考核细则明确各机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积极考核指标,直接和政府补助挂钩;各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辞退的重要参考。(巢湖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