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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新闻来源:广德电子政务网   浏览热度:446  

广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明电〔2015〕58号)、《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皖商建〔2015〕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为抓手,依托邮政、供销社、农委等服务体系以及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建设并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农村消费品、乡村旅游、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现代化水平。同时利用“互联网+”与我县工业企业深度融合,为推动我县“工业强县”战略的实现做出新贡献。
    二、试点原则
    (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政府主要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综合示范县建设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与电子商务进农村七个支持方向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及政策措施。
    (三)整合资源,扩大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工业、旅游业、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与线下结合,发展网上交易;促进企业利用现有流通网络,建立村(社区)服务站点,发挥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现代化水平。
    (四)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结合各乡镇经济基础、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既具有本地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从而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发展目标及任务
    (一)发展目标
    1、在全县统筹规划下,创建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和网点,促进我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快速发展,实现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与工业、农业、旅游和文化发展深度融合。
    2、工业、农业、文化、旅游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
    3、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急共用、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
    4、重点项目:打造电商产业园区、优质高效综合公共服务中心、特色馆、人才队伍、农村网络等项目。
    (二)发展任务
    至试点期末,建设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不少于2处、村(社区)服务网点不少于200个,配送体系完善;县域营销特色馆若干;网上商城若干;电子商务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新增电商从业人员不少于8000人;利用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县域特色产品专场网络促销活动达10场;培育地方农特优产品品牌不少于10个;培育壮大一批电商经营主体(含网商、网店),年销售额达千万元的企业不少于20家、达亿元的企业不少于5家;争取全县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24亿元,其中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6亿元;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不少于2处。
    四、试点时间
    第一阶段:实施验收阶段(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
    第二阶段:推进提升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五、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15日前)
    1、方案制定。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及前期调研报告,结合我县发展现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细化调整支持范围和标准,并依此制定便于操作的《项目验收细则》,分解落实规划任务。
    2、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宣传、知识普及。文化、宣传等相关部门要抓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典型、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大对创业典型、“互联网+”融合发展模式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册,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民创业、大众创新的局面。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底前)
    1、组织企业实施项目(8月20日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凡符合条件且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的企业均可参加试点工作。
    2、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园区,为小微电商配备综合配套服务。
    3、实施项目(2016年2月底前):①企业根据县政府实施方案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节点,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县域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村(社区)服务网点完成全部计划的40%;完成县域特色馆至少1个上线任务,线下特色馆实现正常运营)。②开展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建设一支大规模、高水平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③成立电子商务协会。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共享,促进电商企业交流合作、抱团发展。
    4、兑现政策:①企业提出申请;②县电商办负责企业申报材料初审;③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审核验收工作;④报县政府审批;⑤资金兑现。
    (三)绩效评价阶段(2016年2月后)
    2016年2月底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后,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做好后期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绩效评估。
    (四)推进提升阶段(2016年3月后)
    结合全县实际,对示范县项目进一步推进提升,将电子商务发展作为我县一项长期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互联网同我县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发展。
    六、配套政策
    (一)商务部、财政部支持政策
    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为2000万元,分二批拨付到县财政,支持范围和标准共七个方面:1.县域电子商务综合公共服务中心。2.配送体系建设。3.村(社区)服务网点建设。4.县域营销特色馆建设(线上、线下)。5.策划营销品牌建设(即网上商城建设)6.开展培训工作。7.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含网商、网店)。补助标准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文件要求执行(补助标准另行发文)。
    (二)县政府支持政策
    1、机构人员。单独成立电子商务办公室(简称电商办),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并配备专业人员。
    2、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拨付专项经费保障电商办日常开展工作。
    3、配套政策。按照《广德县加快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政办〔2015〕11号)等文件执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领导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德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组织领导全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各相关县直部门明确专人分管及具体经办人员,各乡镇设立电商办,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各村(社区)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合力开展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负责项目的推进、调度;电商办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验收和考评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管;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全面支持试点工作;承办企业按时间节点、任务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试点任务,接受上级验收。
    (三) 加强企业服务。
    督促企业自身加强项目建设,做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到位不越位、服务不包办、参与不干预”的原则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效能的服务并督促落实,保障顺利完成试点工作。
     (四)落实建章立制。
    建立考核制度和调度机制。将该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考核;按照试点标准,加强对承办企业推进试点工作与项目的考核,督促承办企业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做好具体项目实施工作;同时建立调度机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调度,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完成,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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