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自2017年12月7日开始,约20个工作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对县卫生计生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县卫生计生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县委巡察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纪法规,对上述单位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三、巡察方式
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开展民主测评、受理相关来信来访、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受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述方面情况的,可在工作日的8:00至17:00拨打电话:15656379362,或函寄: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12楼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2200,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unchazu_gd02@126.com,或投入设在卫计委办公楼一楼大厅的意见箱内。
特此公告。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