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宣城名特农牧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农牧机械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1400吨农牧机械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新杭开发区永兴路西北
建设单位:宣城名特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根据原有项目环评《年加工、锻造农牧机械配件3000余件项目》内容,原有项目包含2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以及车棚、门卫室各1所。技改项目拟新增1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栋仓库以及食堂1所。技改项目完成后可形成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1栋综合楼、1栋仓库以及食堂、厕所、车棚、门卫室、等辅助建筑各1所。
根据现场勘察以及结合项目原环评内容,除了综合楼、仓库以外,项目其他工程建筑均已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合计污水产生量为1632m3/a,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1122m3/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本项目产生的510m3/a。项目设备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不会产生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1.0m³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合并通过6t/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达标后,最终排入山北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2#厂房中加热炉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锻件加热产生废气合并,通过1套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1#厂房和3#厂房中设备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2#车间内退火回火废气与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内加强通风、自然沉降等,在厂界的落地浓度叠加值均能够达到《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3中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m3)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污泥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集中可以外售给相关单位。废机油、废切削液、机油废桶、切削液废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机油废桶、切削液废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后定期返回生产厂家循环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广德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