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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 征求意见的启事
 
新闻来源:广德电子政务网   浏览热度:1164  

 

为制定我县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广大市民共同遵守,进一步提升广德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县创建办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多种形式、多个层面广泛征求文明行为规范方面的意见建议,初步形成了《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7月27日,欢迎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吸取采纳。参与讨论并反馈意见的方式如下:

1、广德论坛:点击“关于《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的启事”,采取跟帖留言的方式提出建议。

2、微信:关注“幸福广德”“文明广德”微信公众号,点击阅读“关于《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的启事”,以留言方式提出建议。

3、邮件:ahgdwmb@126.com。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建议。

4、信函:将提出的建议邮寄到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八楼县创建办思想道德科,联系电话:6022302,收信人:县创建办思想道德科。

 

广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附件

广德市民文明行为规范18条(征求意见稿)

 

1、喝酒不喝多,劝酒不过分。

2、上楼轻踏,关门轻声。

3、点餐要适量,吃不完“兜”着走。

4、会车不开远光灯。

5、有序排队不插队。

6、公共场所不吸烟。

7、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

8、垃圾分类不乱扔,遇见垃圾“弯弯腰”。

9、不随地吐痰。

10、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11、绿化不乱踩,不破坏绿化带植物。

12、车辆不乱停乱放。

13、楼上、车窗不抛物。

14、讲话算话不“调”人。

15、不图方便而逆行。

16、不做低头“手机党”。

17、礼让行人,车停人快行。

18、不穿拖鞋、睡衣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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