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德殷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干膜、500万平方米电池铝塑袋、150万平方米电池隔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 址: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招商局二楼
项目名称:年产1200万平方米干膜、500万平方米电池铝塑袋、150万平方米电池隔膜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10号厂房东侧
建设单位:广德殷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10号厂房东侧,租赁开发区科技创业园10号厂房东侧进行生产。车间1栋1层,建筑面积2112.27m2,办公室依托生产车间建设,办公室建筑面积530.86m2(两层)。新建项目完成后年产1200万平方米干膜、500万平方米电池铝塑袋、150万平方米电池隔膜。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已建设预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200kw)运行时产生的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项目燃油废气通过专门的排烟管道由屋顶排放,由于备用发电机使用机率低且使用时间短(一般2小时左右),备用发电机房排放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很低,产生的烟气经不小于15m高排烟管道直通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固废:项目产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可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拟交给环卫部门清理。经以上措施,项目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