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德金昱华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0万平方米智能幕墙门窗,智能控制装置500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 址:安徽省广德县开发区项目中心五楼
项目名称:年产100000万平方米智能幕墙门窗,智能控制装置50000套项目
建设单位:广德金昱华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光藻路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英威尔曼环境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拟占地面积23733.5m2,总建筑面积16000m2(计容建筑面积28500m2),主要新建1栋生产主车间、1栋综合办公楼、1栋门卫、1栋配电房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智能幕墙门窗100000平方米,智能控制装置50000套。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烟尘及打胶废气;
3、噪声:主要为设备、风机、空压机噪声。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金属下脚料、PVC下脚料、碎玻璃、废胶桶、废包装、废保护膜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设备保养产生的废机油。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有组织废气
①打胶废气(VOCs)
项目打胶位于密闭的打胶室内进行,项目打胶室内配有8台打胶机,打胶室尺寸为长宽高30*16*2.5m,项目拟在每台打胶机上方设置抽风装置,打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抽风收集后由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气筒1#)排放,VOCs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焊接烟尘及打胶废气(VOCs)。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经预测各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VOCs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浓度。
综上,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标准,该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在落实本次评价的废气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入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无量溪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主要为生产时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源强为75~95dB(A) ,经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治理后,项目噪声能被明显消减,厂界噪声排放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对周边主要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金属下脚料、PVC下脚料、碎玻璃、废保护膜、废包装收集后外售于物资回收部门;废胶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觉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