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瑞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台高速CN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瑞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台高速CNC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县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址:广德县开发区管委会五楼环保分局(242200)
项目名称:年产800台高速CNC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安徽瑞苏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0000万元,该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35190.9m2。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①焊接烟尘:产生量很少,通过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②喷塑粉尘:喷塑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机器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化废气:喷塑件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一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TVOC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0t/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至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无量溪河。根据广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知: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对无量溪水质影响很小,在可接受范围,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地表水体无量溪河不产生明显的影响。
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能保证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乳化液、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等。
有关部门意见:广德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新建项目)(项目编码:2018-341822-41-03-032941)、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