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11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通讯地址: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5号窗口
邮 编:242200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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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广德县新远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轧钢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环审[2019]44号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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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安徽祥恩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件及制作7000套汽车模具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环审[2019]45号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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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广德蔡家山精细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广环审[2019]46号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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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广德旭旺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配件300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环审[2019]47号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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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广德县东华矿业有限公司鼻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环审[2019]48号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