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皖政办秘〔2014〕44号)和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2〕146号),以及广德县农财“广农政【2016】167号”等文件精神,拟将全县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2017年11月-2018年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省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予以发放。此次发放的时间段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合计头数为37544头。其中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15元/头,补助金额为563160元;县级地方财政配套补助标准是15元/头,县级财政额外追加补助标准是20元/头,合计县地方财政补助35元/头,合计县级财政补助金额为1314040元,即此次省县两级财政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877200元。发放对象是广德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所属单位安徽广合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发放方式是协助广德县财政局通过农业企业公司账户将补助资金全部直接拨付到位。
现予以网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公式时间为2019.5.27日至2019.6.3日。
举报电话: 0563-6033152(广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563-6038702(广德县农业农村局) 0563-6817360(广德县财政局)
广德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