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杰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复合材料及其管材产品(包括PE波纹管/中空壁缠绕管、RTP特种管等)的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88857(兼传真)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开发区双创中心5楼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复合材料及其管材产品(包括PE波纹管/中空壁缠绕管、RTP特种管等)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9号
建设单位:安徽杰蓝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广屏路19号。原有项目包含4栋生产车间(1#车间、2#车间、3#车间以及5#车间)、1栋研发车间、1栋综合楼、1栋办公楼、1栋门卫等。项目扩建内容包括2栋生产车间(4#车间和6#车间),并在车间内新增加15条生产线。扩建项目完成后可增加年产2万吨的塑料管材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220m3/a,冷却废水产生量为1200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和冷却废水一起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项目1#车间、3-6#车间(共计5个车间),每个车间内的各条生产线挤出、共计、密炼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分别收集,合并通过1套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由1根排气筒(1-5#)排放。VOCs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排放浓度≤80mg/m3;排放速率≤2.0kg/h)。
项目两台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设备上方2个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6#)。项目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120mg/m3;1.5kg/h)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以及废气处理产生收集尘可回用于生产,部分不合格产品可作为次品外售给相关单位;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拟交给环卫部门清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后加油有资质单位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