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广德县友和建材厂在广德县组织召开了广德县友和建材厂新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安徽省经纬节能环保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检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58508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9日-2019年10月21日
通讯地址: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主要建设有一条推板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具有年产255万块琉璃瓦的生产加工能力。
2、项目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广德县友和建材厂“新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项目”于2005年5月获得了广德县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文件(批准文号:项目核准[2005]35号)。
广德县友和建材厂“新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项目”于2005年5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7月13日广德县环保局对广德县友和建材厂《新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项目》进行了审批。
后根据广德县琉璃瓦行业整治方案要求,企业决定将环评中采用的煤气发生炉技改为使用天然气,并新增脱硝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改造工程于2017年底开始进行,于2019年4月完成。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已到位,与之配套共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均同步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本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7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6.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的一条推板窑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①平面布局优化
根据广德县砖瓦行业环境整治方案要求,将原有一个车间调整为两个封闭车间。
②燃料变动
根据广德县砖瓦行业环境整治方案要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取消了原有煤气发生炉。
③设备变动
环评拟设置1套泥料粉碎机、初练机、真空练泥机以及单轴液压机;实际建设过程由1套雷蒙机、1台压碎机替代原有1套泥料粉碎机、初练机、真空练泥机以及单轴液压机,并取消了初练机的建设,实际产能未发生变化。
④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根据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破碎及研磨工段增加了袋式除尘设施一套配套建设1根15m排气筒;根据燃料变化情况配套建设一套SNCR装置,配套建设15m的排气筒,拆除原有一套“麻石水膜除尘器+稀碱”废气处理设施。
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勘验,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最终排入流洞河。
2、废气
破碎以及磨粉粉尘通过密闭抽风措施进行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1#排气筒)
烧成窑以天然气为能源进行燃烧,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因高温产生的热力型的氮氧化物通过一套SNCR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2#排气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环保风机、破碎机、雷蒙机等;合理声源布置,采取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尘以及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废耐火砖直接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D20190605184),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破碎以及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9.8%。通过处理后废气的排放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烧成窑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对氮氧化物的去除效率为45.65%。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破碎以及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能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中的标准值。
②烧成窑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SNCR装置进行处理后均能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和表3中的标准值;其中氨气的排放能够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
③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能够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的标准值;无组织氨气排放监控点最大值能够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总排口废水污染因子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边角料、收集尘以及不合格产品直接回用于生产;废耐火砖直接由厂家进行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2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仓库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验收监测阶段项目和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协议。
3、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cr、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008t/a、0.00046t/a,颗粒物、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3.204t/a、7.510t/a。由于环评阶段未给出CODcr、氨氮、颗粒物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因此验收报告也不进行数据比对。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广德县友和建材厂新建年产255万块琉璃瓦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基本可行,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固废管理。
(2)完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环境监测计划,公开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