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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以法治为保障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新闻来源:各区县网   浏览热度:1607  

近年来,旌德县以“平安旌德”、“法治旌德”建设为抓手,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平安创建上下功夫,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全面增强法治观念。发挥基层干部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强化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定“28条规范”,推行“39项流程图”,将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由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在全县68个村(社区)打造“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新模式。2016年以来,全县开庭审理的21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呈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依托“一网”,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推进1+4+x”(1指一个微信群, 4指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 X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级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村居群众等)为重点的网络法治阵地建设,将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服务、“咨询热线”线上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网上服务、掌上服务等有机融合,以“微力量”带动乡村治理,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及时宣传政策,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调动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

着力培育法治细胞。打造了灵芝公园、人民广场、灵芝广场、江村大道“三点一线”法治文化示范点。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法治家庭创建活动,推行“一村一顾问”,选派68名政法干部担任村(居)法治副书记,并注重从娃娃抓起,反向教育家中长辈形成尊法守法、遇事找法的习惯。兴隆镇三峰村依托文化广场、道德礼堂、农家书屋、镇村人民调解室等法治文化阵地,不定期开展“律师送法下乡”“法律长桌”“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创新“兴隆普法四季青”宣传品牌。依托镇司法所,落实一镇一法律顾问,一村一法治指导员,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借助“三个一”力量逐村逐户、常态化地开展法律服务。目前,全县共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4个,民主法治村创建数量、占比均位居全市前列。先后评选了法治家庭示范户260户、法治家庭标兵户15户、最赞心动“法治家庭”5户。

开展多元化解纠纷。坚持县每月“3+10+X”、镇每半月、村(社区)每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联动的“多元化解”机制。全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5个,在册调解员469人,培育建立了以全国人大代表余的娜、全国调解能手王龙玉等命名的个性化调解室11个,总结出“自选调解”、“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夕阳红调解室”等“七大调解法”品牌。

积极创新维稳机制。落实领导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建立健全县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门设立“阳光”基金,有效化解“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89岁抗日老战士何孔才身患癌症,花费医疗费用3万余元,在落实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又通过“阳光基金”补助了2万元,其深受感动。开展“青道夫”行动,以青年志愿者为主体,通过心理疏导方式化解信访积案。2016年以来中央、省、市交办和县梳理的40余件积案全部化解。(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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