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国伟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聚碳酸酯新材料板材、5000吨聚碳酸酯深加工产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兼传真)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聚碳酸酯新材料板材、5000吨聚碳酸酯深加工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
建设单位: 安徽国伟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项目用地面积12002平方米,新建1#车间(一栋一层,占地面积6077平方米),和研发车间(一栋三层,占地面积39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年产20000吨聚碳酸酯新材料板材、5000吨聚碳酸酯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运营后项目合计污水产生量为1920t/a,全部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无量溪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很小;远期待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入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入无量溪河。
(2)废气
项目1#厂房内9台挤出机挤出、复膜和2台注塑机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1个集气罩收集,吸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1个集气罩收集,两部分尾气合并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1#排气筒)外排。项目1#厂房内10台丝印机印刷、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1个集气罩收集和3台烘箱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管道收集,合并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合并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2#排气筒)外排。项目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在1#厂房破碎车间经过破碎机粉碎成颗粒状后回用。2台破碎机产生的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3#排气筒)外排。项目1#车间造粒车间2台造粒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集中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4#排气筒)外排。
破碎工序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挤出、注塑、复膜、吸塑、印刷、清洗、烘干、造粒工序VOCs的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和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6.0mg/m3)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尘、边角料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理;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回用;废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