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条电镀、涂装生产线及800台高频电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条电镀、涂装生产线及800台高频电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条电镀、涂装生产线及800台高频电源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东侧
建设单位:广德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总投资7000万元,位于安徽省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流牛路东侧,新建广德汭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条电镀、涂装生产线及800台高频电源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条电镀、涂装生产线及800台高频电源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新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流洞河,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气
本项目喷漆废气和浸漆废气合并引入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与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表2中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经设置减振、距离衰减、消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排放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设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化学品包装桶、废乳化液、废润滑油以及废液压油等属于危废,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车间内设置8m2危废暂存间,每次产生的危险废物由厂区暂存后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落实上述措施以后,可以认为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