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我市基层农业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现就申报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1年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和认定4个试验示范基地。围绕粮油、畜禽、水产、特色农业(蔬菜、茶叶、水果)等4个农业主导产业进行遴选。建成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3年内不进行调整和变动。
二、示范基地条件
(一)基地是市级及以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10年以上。基地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合理。
(二)基地规模:粮油生产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4000头、禽类不少于20000只;水产精养10亩以上、大水面养殖100亩以上;特色农业不少于100亩(设施农业不少于20亩)。畜禽养殖场所须位于市政府划定的禁、限养区之外,有正规的用地、环保手续。
(三)基地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能承担起对周边同产业基地和农户的技术、信息服务。
(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能力在年内举办不少于4次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有明确的县级以上技术依托单位和技术指导专家。
(五)基地年开展农业主推技术试验示范不低于4项。基地开展的是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的优先予以认定。
(六)产业突出,带动能力强,近2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产品注册了商标,并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优先予以认定。
(七)同等条件下,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领办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予以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广德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请表。
(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计划、试验示范及效果分析等)。
(三)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或自主产权复印件。
(四)基地与县级以上技术依托单位有效结合的依据。
(五)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能证明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基地到单位所在乡镇农服中心自愿申报;
(二)各乡镇初审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推荐1个基地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认定;
(四)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它事项
(一)示范基地认定后,统一树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绿色农药、新型肥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化补助和培训、观摩、试验等经费补助。
(二)推荐申报时间:各乡镇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
联系人:吴纪忠,联系电话:6022635。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