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旌德县医保局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立足本县实际,突出“三个强化”,巩固拓展医保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应保尽保。建立县医保、乡村振兴、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农村困难人口(包含民政对象、低收入人口和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调整通报机制,尤其是对民政对象的动态调整,致函民政部门,要求每月及时提供全县享受医疗救助民政对象相关数据。严格执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医保系统参保信息进行筛查,将少数疑似存在漏保的民政对象名单提供给各镇进一步核实,确保农村困难人口做到“应保尽保”。
强化监测监控,落实帮扶措施。定期向各镇提供自付医疗费用(含意外保险)支出过高的农村人口信息和慢性病就诊证办理信息。依托现有医保结算系统功能,及时将今年以来自付医疗费用支出过高的农村人口名单向各镇和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进行通报。各镇依据名单信息汇总分析,对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规定标准可能致贫返贫的家庭,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研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
强化医疗保障,落实医保待遇。在医保系统信息实时进行新识别农村困难人口标注,向县政府申请2021年医保综合保障政策资金350万元。与县卫健委联合制定《旌德县建立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农村困难人口的动态监测。继续执行农村困难人口慢性病排查周报制度,延续脱贫人口、民政对象(优抚对象)住院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截至目前,全县继续享受“351”兜底政策1375人次,金额1017586.41元;“180”补充报销3430人次,金额251835.05元。(朱于斌 郑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