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天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铁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项目建设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铁架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荆汤路556号
建设单位:广德天昕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700万元,项目位于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荆汤路556号,占地面积3662.63m2。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管至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无量溪河。
(2)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和密闭抽风收集的抛丸粉尘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气筒);
喷塑粉尘经过密闭抽风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固化废气经过密闭抽风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过处理后的喷塑尾气和固化尾气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排气筒);
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
项目焊接、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规定的限值;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距离衰减、消声等措施后,实现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过以上对固废综合利用以及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及处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