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齐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件橡胶制品、橡胶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广德齐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件橡胶制品、橡胶模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德市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63-6975571
地 址: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广德齐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件橡胶制品、橡胶模具项目建设单位:广德齐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金博通智造园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广德齐尚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拟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投资1250万元,建设“年产6000万件橡胶制品、橡胶模具项目”。安徽拓峰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广德金博通智造园内厂房(编号:1-A20、1-A21)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92m2,总建筑面积约为2533m2。本项目主要从事橡胶零件的生产活动,投产后可年产6000万件橡胶制品、橡胶模具。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
①A21车间开炼废气及硫化废气
A21车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到的开炼废气及硫化废气引入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NHMC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00)。
②A20车间开炼废气及硫化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经集气罩收集到的开炼废气及硫化废气引入1套紫外光高级氧化装置+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NHMC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10mg/m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00)。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废水排放量404m3/a。
建设项目总排口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SS、氨氮、BOD5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标准要求,项目废水能够达标排放,接管入邱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标排入山北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经采用防噪、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作设备减振及厂房隔音处理、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及废屑、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边角料及废屑、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外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安全贮存在厂内的危废暂存场所内,做好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的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